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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消费电子龙头ETF上市
2022年02月08日

产品介绍

  富国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1100,场内交易简称:消费电子龙头ETF)于2022年1月20日成立,募集份额合计306,746,940.00份,于2022年2月8日上市。富国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该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50只业务涉及元器件生产、整机品牌设计及生产等消费电子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消费电子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消费电子龙头ETF
交易代码 561100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标的指数 中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和其他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投资者关注指数基金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等特有风险。材料仅供参考,投资人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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