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19〕223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上市基金做市商功能,便于业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南》,现予发布,自2019年12月21日起实施。本所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上证函〔2018〕1425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