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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的通知
2020年04月30日

上证函〔2020〕929号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开发、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工作程序,明确各市场参与机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等规则,本所对《基金业务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要求办理本所基金业务。本所于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18年版)》同时废止。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基金业务办事指南(2020年版)